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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塔陵埋葬发财梦

来源: 重庆殡葬网  日期:2018-09-17 17:08: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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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位存在两个市场,一是使用,一是投资。现在低价买入,将来高价抛出。八宝山以前只是三五百元一个塔位,现在几万几十万都买不到,因为已经盒满为患……”“时间越长升值空间越大,塔位用一个少一个,像邮票一样,全世界只剩一张时,价钱就无法估计了。”“任何投资都是最早期介入才能获得最大利润,1990年刚开始发行股票时没有多少人知道,其实在台湾、香港、日本等地投资塔位是家喻户晓的事,我们的塔位刚来这里,你能够在最早期了解并接触,这真的是很幸运……”如此诱人的宣传与鼓动,您能不动心吗?本市诸多市民信以为真,拿出家财甚至四处借债踊跃购买了位于河北省遵化市的燕山塔陵塔位,有的人甚至一次性购买上百个塔位。6年过去了,这些塔位却成为手里的“鸡肋”,发财梦彻底破灭。近日,本报接到部分市民关于“燕山塔陵闹剧”的投诉,并随即展开了调查。

  购塔者:投资塔位发财梦碎

  2001年三四月份,我们看到招聘“离退休人员”的广告来到康源公司工作,后来才知道是让我们自己或者推荐亲戚朋友购买燕山塔陵的塔位。他们让我们参加培训、听讲座,极力宣扬购买塔位的升值潜力,称投资两年后利润可以翻二至三倍,零风险,保你增值,会给儿孙留下一笔巨大的财富。

  该公司称一共有5万个塔位,主要面对的人群是北京、天津、河北省,现在已经卖了一多半,很多人都在争抢,你想,一省两市好几千万人口,够用吗?谁抢到算谁的!还有,投资期限只有两年,到时候就可以挂牌转让或由公司兑现,到那时,就等着数钱吧!此外,该公司还打着“响应国家号召进行殡葬改革、节省土地”的旗号,让我们觉得是件好事,肯定不会出事。

  我们的年岁都比较大,稀里糊涂之下就受了蒙骗,每个人都拿出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来买塔位,少的买了四五个,多的有几十个,我们都憧憬着一夜暴富的美梦。同时,在公司的号召下,为了“让亲戚朋友一块致富”,我们还介绍了大量亲友投资塔位。此外,该公司还给我们发了大量极具蛊惑性的资料,并教授我们诸多应对策略,以帮助我们在不同情况下拉拢亲友投资塔位。现在看来,这种行为和“传销”并无二致。

  2003年四五月份,两年期满,当我们陆续多次找到燕山塔陵驻天津办事处催问“回购”事情时,对方却一推二六五,否认所有上述承诺。在我们的一再催促下,对方才算说出了所谓的部分“真相”。他们说,塔陵公司也上了当,钱都被一个叫“赵鹏运”的人卷跑了,塔位都是赵鹏运卖的,公司从未做过任何承诺,所以骗人的话都是赵鹏运说的,公司现在根本没有钱,“回购”根本就是做梦。如果我们不想要这些塔位,可以先登记,办事处可以代为转让。不过,排队代卖的人很多,不知道“猴年马月”能轮得上,且代卖价格也非常低,甚至会低于成本价。

  塔陵公司的答复让我们明白是彻底上当了,一下子感觉不知如何是好。事后,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家才得知,塔陵宣传存在诸多违法违规之处。早已实施的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墓地严禁炒卖,且墓地作为特殊商品,提供或出售只能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也不能私自转让、买卖。此外,塔陵公司告诉我们买了塔位后可以一直放在那里,直到升值再卖出去,其实,公墓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宣传时决不允许出现“永久性”字样。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各公墓单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设立销售机构。有特殊情况需设立的,要经公墓单位所在地和设立销售机构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批准。”但是,燕山塔陵位于河北省,在津销售墓地根本没有得到天津任何一级民政部门的审批,属违规经营、违法销售。

  记者调查:买塔升值纯属骗钱

  记者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塔陵的所谓合作者赵鹏运其实早已经是“臭名昭著”,不但是“燕山塔陵传销案”的主谋之一,更是震惊全国的国内最大传销案“亿霖造林”(涉案16.8亿元)的幕后老板,不久前已被警方再次抓获。权威媒体的公开报道里面明确指出:以赵鹏运任总经理的北京鹏坤投资有限公司,其“实质是以倒卖燕山塔陵等处的墓地名义,进行传销敛财。2000年前后,公司再次被北京警方捣毁。北京警方公布的资料显示,2002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赵鹏运作出入狱一年十个月的判决。”出狱后的赵鹏运开始转移战场,转而传销林地,因此也可以说,燕山塔陵案是日后轰动全国的“亿霖造林”案的前身。

  老百姓用血汗钱购买的塔位如何解决?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香港宣威集团燕山塔陵天津公司(以下简称塔陵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对市民反映的基本事实表示认可,承认塔位的售卖存在诸多违规、违法之处,但是他强调说,上述所有宣传塔陵公司并不知情,均是赵鹏运及其公司的单方面行为,与塔陵公司无关。他说,反映人所提的康源公司只是赵鹏运设在天津的三四个销售点中的一个,而塔陵公司与赵鹏运是合作关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司只负责塔位的建设和后期服务,赵鹏运负责经销。赵鹏运非法经营燕山塔陵的案件,公安机关目前仍在调查中,并已经于今年正式立案。“需要说明的是,赵鹏运的被抓,我公司有很大贡献,是我们董事长报案后协助将他抓获,前不久,北京警方刚刚去陵园调查取证完毕。”(编者注:此说法与媒体报道有些出入)

  “即使是赵鹏运违规售卖,但他与塔陵公司是合作关系,是受塔陵公司委托销售塔位,塔陵公司是否也应尽到谨慎义务,及时制止该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市民的上述质疑,刘先生称这是不现实的,因为双方签订有规范的合同,塔陵公司不能制约赵鹏运。

  刘先生说,当年全国各地都在大肆“炒塔”,其他地区根本没有任何塔陵的建设,有建设的也没有手续,最终骗钱的老板都卷钱跑了,买塔的人什么也没落下。燕山塔陵则不同,尽管被赵鹏运骗了很多钱,但公司的老板“非常负责”,顶着压力贷款实施建设,现在,燕山塔陵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园内硬件设施一流,不但是国内最好的陵园,也是全亚洲规模最大的陵园。现在这些塔位的价格是1万元以上,比当初的购买价已高出不少,应该说是初见收益。

  “一个人购买了几十甚或上百个塔位,虽然塔位升值,但却只是纸上富贵,根本无法兑现,且20年的使用期也让众多市民焦心不已。”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对此,刘先生表示理解,不过他说公司已经将钱全部投入建陵,根本没有能力回购,只能由客户先行登记然后负责代为转让。不过,他坦诚“基本上卖不动,因为国家有规定,不准异地销售塔位,我们在天津没有销售许可,也不能做广告宣传”。刘先生还称,如果遇到客户确实家庭困难,公司每年还会拿出一部分钱来做适当帮助的。“不过,这都是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大家都要求公司回购,那还了得?!”

  赵鹏运已经被抓,要想追回损失显然不太现实。那么塔陵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呢?对于众多购塔市民提出的上述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潘律师介绍说,这个问题较为复杂,关键是要看燕山塔陵公司与赵鹏运签订的合同内容,看双方是何种的合作关系。如果说塔陵公司将所有塔位出售给赵鹏运,后者再单独销售给众多塔位的购买者,塔陵公司不参与实际销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塔陵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塔陵公司只是委托赵鹏运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双方按比例分配,双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那么,性质则发生了变化。《民法通则》第63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这样的话,塔陵公司则为被代理人,赵鹏运及其公司为代理人,塔陵公司应当对代理人赵鹏运的代理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如此,塔陵公司并不能以“毫不知情”为由而袖手旁观,相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购买塔位的市民可以要求塔陵公司出具相关协议,然后根据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潘律师还分析称,塔陵的销售不能采用预售的形式,因售卖过程中还在建设阶段,此举有“非法集资”之嫌,相关市民也可据此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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